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服务企业:
为切实落实《2026年全省“治理物业服务突出问题”重大民生实事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探索建立以服务质量为导向的行业评价机制,发挥“好服务”模式的示范引领作用,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央和省委城市工作会议精神,紧扣物业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要求,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落脚点,通过组织开展“金牌管家”项目评价工作,发现、总结和推广物业服务中的创新实践与好服务经验,引导物业服务企业持续改进服务,促进物业服务向法治化、专业化、标准化、智能化发展,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居住环境的期待。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企业自愿。评价工作由物业服务企业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自主决定参与,不设硬性指标,不收取任何费用。
(二)注重标准引领。以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服务规范为基本依据,引导企业对标提升,推动物业服务标准化、规范化、精细化。
(三)突出实践实效。坚持以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为导向,聚焦服务品质、管理模式、响应效率等关键环节,注重评价项目在实际运营中的管理效能和群众满意度。
(四)强化示范推广。着力发掘、总结在服务创新、管理优化等方面具有显著成效和典型意义的实践案例,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强宣传交流,发挥带动作用,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
三、主要工作
参评条件、评价时间、评价指标、结果运用均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评价工作方案的通知》(见附件1)执行。
四、工作安排
(一)自愿申报(2026年7月24日至8月9日)
各主管部门要结合实际解读评价背景、申报条件、评价指标及流程要求等,引导物业服务企业准确理解评价导向,积极参与申报。同时,通过媒体、网络等渠道向社会公布评价工作相关信息,接受社会监督。各物业服务企业要按照评价指标自评,将符合条件的项目向所在辖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申报,并提交《“金牌管家”项目参评表》(见附件3)以及符合评价指标的证明材料纸质和电子版各一份,证明材料应逐一对照评价指标装订成册。
(二)初步评价(2026年8月10日至8月31日)
各主管部门收到申报材料后,应采取查看资料与实地核实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评价。重点对照评价指标,对项目技术应用场景、服务质量现场表现、业主反馈情况等,形成初评意见,于9月1日前将项目完整申报材料、“金牌管家”项目参评表(含项目评分表)电子和纸质版各一份报送至市住建委物业科。
(三)复评评价(2026年9月1日至9月10日)
根据辖区各主管部门对申请项目的初步评价情况,市级部门适时开展复评,并将复评意见报送至住房城乡建设厅。
(四)综合评价(2026年9月11日至10月20日)
住房城乡建设厅组织专家对报送的项目采取资料复核与现场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综合评价结论并公布评价结果,有效期两年。
五、保障措施
各地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参评项目的组织发动、材料初评及实地核实工作,统筹推进评价工作有序开展;建立评价工作监督机制,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评价过程规范性实施全程监督,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对弄虚作假、违规操作的项目及企业,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评价资格,并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广泛宣传评价政策,梳理、总结提炼具有代表性、创新性与推广价值的物业服务经验及做法,形成案例汇编、专题报告,积极推广应用;各地物业行业协会要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协助开展评价宣传、标准宣贯与经验交流活动,共同推动评价工作落地见效。
附件:1.关于印发《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评价
工作方案》的通知
2.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评价指标
3.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参评表
4.四川省物业服务“金牌管家”项目评价表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6年7月29日
(联系人:吴波,联系电话:18381654466)
主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友情链接:共产党员手机报地址:云泉南街2号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816-222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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