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2025-06-11 15:52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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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既有房屋倒塌事故多发频发,房屋安全形势复杂严峻。2022年4月29日,湖南长沙市自建房发生倒塌事故,事故调查报告指出,住建部门要加强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的监督检查。2022年7月,四川省住建厅印发《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要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加强对鉴定机构监督管理,严格规范鉴定机构行为。2023年3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15部门印发《关于加强经营性自建房安全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规范房屋安全鉴定市场,公布房屋安全鉴定专业机构推荐名录。目前,国家、省仅对检测机构和设计单位出台了相应的管理规定,规定中未涉及开展鉴定工作的监督管理,亟需结合国家、省最新精神和现行政策制定出台《绵阳市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二、政策依据

主要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城市危险房屋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9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安全鉴定工作的指导意见》(川建行规〔2022〕7号)《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城镇既有房屋使用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发〔2025〕2号)等。

三、主要内容

《管理办法》包括总则、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房屋安全鉴定行为、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管理、附则五大部分共18条及附件。一是总则。明确编制目的及依据、适用范围、房屋安全鉴定解释、监管体制。二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推荐名录。明确推荐名录入库、公布及选择、变更登记要求。三是房屋安全鉴定行为。明确鉴定合同签订、鉴定工作要求、鉴定结论报送、鉴定结论异议复核要求。四是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监督管理。明确鉴定监督检查、违规查处、差异化监管要求。五是附则。附件是房屋安全鉴定报告检查表、房屋安全鉴定现场核查表。

四、执行时间

《管理办法》自2025年7月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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