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关于报废部分固定资产处置结果的公示

2025-01-20 13:36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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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国有资产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率,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按照已批准的方式,处置了一批固定资产(电脑、空调、打印机、照相机、桌椅等),账面原值合计134,830元。

根据《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规范重点领域重要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绵府办函〔2023〕91号)和《绵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绵阳市市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的通知》(绵府办发〔2024〕7号)要求,结合《绵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关于市住建委部分固定资产处置事宜的批复》(绵机管〔2024〕114号)文件精神,监察支队确定绵阳市明伟废旧金属回收有限公司为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一方,现予以公示。

如对处置结果存在异议的,请在本公示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反映。

联系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云泉南街2号,联系人:甘甜,联系电话:0816-2382335。

绵阳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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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云泉南街2号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816-222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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