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海绵城市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的通知

2025-01-13 10:48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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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园区、科学城办事处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管理条例》,系统化全域推进绵阳海绵城市建设,我委决定开展我市海绵城市设计质量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本次专项检查范围是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海绵城市建设项目。

二、检查内容

(一)勘察设计企业。承揽工程和企业资质范围是否相符;是否执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规范和设计深度规定;是否依据项目批准文件和城乡规划编制勘察、设计文件;是否编制海绵城市专项设计文件;是否按照《绵阳市海绵城市设计建设技术导则》《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及审查要点》等进行设计;是否提供虚假成果资料等。

(二)施工图审查机构。是否按照《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设计文件编制规定及审查要点》进行审查;是否按规定出具海绵城市专项设计审查表、施工图审查合格书;出具审查合格书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有违反海绵城市建设相关强制性标准,是否符合绵阳市海绵城市建设专项规划及建设目标等。

三、检查方式

企业自查和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检查。

四、检查时间及程序

2025年2月20日前完成,共分为6个阶段。

(一)企业自查。在绵阳市开展过施工图审查业务的机构对照以上2点检查内容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对重点项目(见附件1)进行自查,并填报《绵阳市海绵城市设计专项检查自查表》(见附件2),于2025年1月20日前扫描二维码上报。

(二)随机抽取。我委采取随机抽检,对重点项目(见附件1)抽检50%;对2024年1月至今在绵承揽设计和审图的单位,在审查和设计的项目清单中随机抽取,原则不低于3个。

(三)资料报送。被抽取项目的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按照《受检资料清单》(见附件3)要求准备资料,统一由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汇总并于2025年1月24日前报送至电子邮箱1024253204@qq.com。因材料提交不全、不及时影响检查结果的,相关责任方自行承担后果。

(四)核对检查。我委将组织相关专家对被抽取项目的资料进行检查,形成初步检查意见,若有异议,请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材料进行申述,统一由项目施工图审查机构汇总。我委将组织专家再次对申述材料进行复核,并形成最终检查结论。

(五)通报整改。我委对存在问题的勘察设计企业、图审机构进行通报,同时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

(六)处罚总结。我委对检查情况开展汇总分析,向住房城乡建设厅书面报送检查情况,并请住房城乡建设厅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和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相关单位依法给予信用扣分等处理。

五、相关要求

(一)受检企业应秉承实事求是、诚实信用原则,根据检查内容进行自查自纠,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

(二)按照“谁组织谁负责、谁抽查谁负责、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原则,抽查实行组长负责制,抽查组对抽查结果负责。抽查组成员要秉持公正、客观、严肃的工作态度,遵守保密要求,严格依法实施。

(三)现场抽查应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得由被抽查对象承担任何费用,不得收取被抽查对象给予的劳务费、礼金或礼品,不得参加被抽查对象组织的参观考察或任何宴请。

附件:1.全市系统化全域推进海绵城市建设重点项目清单

      2.绵阳市海绵城市设计专项质量检查自查表

      3.受检资料清单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5年1月8日

(联系人:程雪,联系电话:0816-2224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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