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行政执法问题专项监督行动的通告

2024-11-28 10:54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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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领域问题,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提升四川省住房城乡建设行政执法质量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川建督发〔2024〕71号)、《关于加强城市管理执法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川建督函〔2024〕2261号)等文件要求,决定在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开展行政执法领域问题专项监督,欢迎社会公众提供监督问题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0日止。

二、征集范围

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领域。

三、征集内容

(一)执法不规范问题。主要包括违反法定权限和程序执法,适用法律依据错误,滥用行政裁量权、同案异罚、小错重罚、畸轻畸重、执法不公,“钓鱼式”“碰瓷式”执法,执法记录不健全、不规范,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应审不审或流于形式,执法事前、事中、事后公开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二)执法方式简单粗暴问题。主要包括“一刀切”执法、机械执法、运动式执法、辅助执法人员违规执法等问题;以及态度蛮横、用语不文明,故意刁难群众、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不听取陈述申辩、不问缘由,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三)执法“扰企”问题。主要包括随意扩大行政检查范围、检查过频,选择性执法,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执法过程中设置障碍、不听取陈述申辩等问题。

(四)执法不作为问题。主要包括有案不立,拖延办理或不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案件处理,对发现的涉嫌犯罪案件不移送或案件移送不及时不规范,群众投诉受理不及时或者不受理,执法相互推诿、相互扯皮,不担当不作为、行政执法缺位等问题。

(五)执法廉政风险问题。主要包括滥用职权、徇私枉法、吃拿卡要,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等问题。

(六)其他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新情况新问题。

四、其他事项

(一)本次专项监督不受理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

(二)举报反映问题线索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明姓名和联系方式。不得虚构、夸大、捏造事实,严禁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对收到的问题线索,将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进行处理。

(四)以下举报将不予受理:已经人民法院行政诉讼、行政复议机关行政复议确定的行政执法案件;正在进行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的行政执法案件;经行政调解结案、双方当事人均无异议的行政执法案件。

五、受理方式

(一)举报受理邮箱:wfjszzxd@163.com

(二)举报电话:0816-2223191

特此通告。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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