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科技城生态环境和城市建设局,各县(市、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
根据全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市住建委组织督导检查了房屋市政工程项目扬尘治理工作,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本次督导检查发现2个项目存在3个扬尘方面问题。一是涪城区七星坝污水处理厂,该项目非道路移动机械(挖机)作业时未采取湿法作业措施,施工道路未冲洗干净,导致拖带污染工地外道路。二是高新区磨秀路(飞云社区至大觉寺段)道路改造提升工程,该项目大门口道路泥土拖带,污染严重。
二、工作要求
(一)强化问题排查整治。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综合(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对照通报中指出的共性问题,举一反三督促辖区(事权)项目常态化开展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排查治理,综合运用通报、约谈、处罚、不良行为记录等方式,推动建筑施工大气污染防治措施落地落实。
(二)强化监管执法力度。各地住房城乡建设、综合(城管)执法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协作,建立健全联合执法、信息共享机制,分工负责、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严厉查处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三)强化信息报送质效。通报问题所在地区要督促指导辖区(事权)内相关责任单位对照本次检查发现问题,明确整改责任、措施和时限,挂账销号,2024年11月20日前将整改情况书面报市住建委。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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