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单位预算

2026-03-30 14:49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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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市住建委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6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市住建委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市住建委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概况

一、职能简介

市住建委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方面的地方性法规、规章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牵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住房制度改革、住房保障体系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住房公积金监管工作。拟订全市住房制度改革及住房保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并指导实施。负责绵阳城区国有土地上重大或跨区项目的房屋征收工作。

3.负责拟订全市房地产业发展计划和促进全市房地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房地产市场。

4.负责房屋产权交易工作。拟订全市房屋产权交易的政策措施。负责房产市场信息系统建设和管理。负责房屋产权面积测绘成果审核工作。指导全市住房租赁市场工作。

5.负责拟订全市物业管理和住房专项维修资金管理政策措施并指导实施。

6.负责拟订全市建筑业发展规划、建筑市场规范和促进全市建筑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监督管理建筑市场。负责全市散装水泥发展规划及应用工作。

7.负责建筑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负责监督执行建设工程质量、建筑安全生产和竣工验收的法规政策、规章制度,调查处理安全事故。

8.负责勘察设计行业的监督管理。负责建设工程初步设计文件的审查批复、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备案。负责全市勘察设计咨询单位和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管理。承担工程消防、人防设计审查工作。指导市政基础设施和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工作。

9.负责推进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科技发展、节能减排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住建行业科技发展、建筑节能、墙体材料革新的政策规划并监督实施。负责“四新”技术(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下同)推广与应用。

10.负责拟订城市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管理的政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督促协调城市建设项目的实施。

11.负责城市公用事业行业监督管理。指导城镇供水、节水、排水、燃气、污水和垃圾处理等城市公用配套设施的建设管理。

12.负责城区城建档案验收备案工作,指导监督全市城建档案管理工作。

13.负责住建领域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的监督管理。

14.负责指导全市村镇建设工作。指导全市重点(示范)镇的建设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建设及质量管理、农村危房改造工作。指导乡村建筑风貌提升工作。

15.负责全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审核、申报、保护和监督管理工作。

16.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和地方相关技术标准、定额,监督管理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和工程造价计价、执业,负责工程造价管理工作。

17.负责拟订行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并组织实施。负责白蚁防治工作。指导全市城镇既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负责本系统安全生产应急管理。

18.负责统筹协调和监督全市城市建设、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和执法队伍建设工作。负责全市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考核。负责对城市建设和管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情况实施督察。负责跨区域和重大复杂违法违规案件的查处。

19.负责拟订城区市容环境卫生监督管理制度和标准规范并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城区生活垃圾、餐厨垃圾和建筑垃圾的收运处置体系规划建设、运行管理和费用征收。负责协调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方面的专项治理和重大活动。牵头城区道路扬尘治理工作。

20.负责拟订城区户外广告设置规划、商店招牌设置技术规范和城区户外公共广告资源有偿使用方案,并监督管理。负责对占用市政设施、建(构)筑物、公共绿地等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

21.负责城市景观园林绿化工作。拟订全市景观园林绿化事业的行业发展相关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城市公园管理工作。指导城镇景观园林绿化的建设和管理工作。

22.负责拟订全市市政公用设施管理维护技术性文件并组织实施。负责环卫设施、城市照明、景观亮化项目方案审定及验收。负责对各种占用城市公共资源的行为实施监督管理。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

23.牵头负责全市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拟订全市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标准及处置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检查、指导和考核全市城市管理工作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

24.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25.承担经市政府批准保留的行政审批事项。

26.统一领导和管理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27.承担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28.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全市住房城乡建设和城市管理系统将在省住建厅的关心指导下,持续深入践行人民城市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推进创新、宜居、美丽、韧性、文明、智慧城市建设的绵阳实践,在城市更新上取得新成果,在增强发展动能上走出新路子,在提升治理效能上谋求新突破,大力塑造城市名片、提升城市能级,着力打造彰显科技特质、文化气质、生态品质的“公园城市、安逸家园”。一是坚持站位全局,科学编制“十五五”规划。二是坚持协同联动,高质量推进城市建设。三是坚持精准施策,着力稳定房地产市场。四是坚持向新而行,加快建筑业提质升级。五是坚持系统思谋,高效能深化城乡治理。六是坚持改革创新,激活“双提双解”新动能。七是坚持预防为主,坚决守牢安全民生底线。

第二部分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6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市住建委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市住建委2026年收支总预算3928.84万元,较上年收支预算总数增加65.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离休人员等基本支出上调;二是2026年相较2025年有新增项目及项目经费调整。

(一)收入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2026年收入预算3928.8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8.84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市住建委2026年支出预算3928.8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0.68万元,占78.41%;项目支出848.16万元,占21.59%。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6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928.8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离休人员等基本支出上调;二是2026年相较2025年有新增项目及项目经费调整。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928.84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3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3.9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68.3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23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市住建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928.84万元,较上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增加65.14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离休人员等基本支出上调;二是2026年相较2025年有新增项目及项目经费调整。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77.38万元,占19.79%;卫生健康支出83.92万元,占2.14%;城乡社区支出2868.31万元,占73%;住房保障支出199.23万元,占5.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行政单位离退休(项01)2026年预算数为484.4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6年预算数为193.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事务(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6年预算数为96.6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2.95万元,主要用于: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5.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计划生育事务(款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0.0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6.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行政单位医疗(项01)2026年预算数为54.20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

7.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务(款11)公务员医疗补助(项03)2026年预算数为29.64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参公单位医疗补助。

8.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行政运行(项01)2026年预算数为2006.29万元,主要用于:行政单位的工资、津补贴、日常公用支出等基本支出。

9.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项99)2026年预算数为862.02万元,主要用于:城市管理、住建领域等方面的支出。

10.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6年预算数为164.0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11.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2026年预算数为35.20万元,主要用于: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3928.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54.2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生活补助、离休费、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

公用经费426.4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6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36.0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4.66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31.35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年预算维持不变

2026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住建方面的交流合作、检查、开展业务活动所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预算额度与上年持平。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7辆,其中:轿车6辆,小型载客汽车1辆。2026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35万元,用于7辆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洗车费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建筑业管理、建筑设计管理、房地产市场管理监督、房屋产权登记、园林绿化管理、燃气和水等公用事业管理、违法建设查处、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和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6未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市住建委2026年未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6年,市住建委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为426.47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4.2万元,下降0.98%,变动幅度较小,为年度正常波动。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6年,市住建委安排政府采购预算152.6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6.9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45.7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5年底,市住建委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1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单位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6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6年市住建委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22个,涉及预算848.16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22个,涉及预算848.16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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