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5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贯彻执行国家、省有关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绵阳市辖区工程造价管理办法。承担绵阳市辖区内建设工程造价监管工作。
2.调查、收集、整理和编制绵阳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人工、机械调整系数及材料价格、定期发布;制定建筑材料价格的调整办法。
3.开展建筑工程技术经济分析,实物工程量消耗指标,发布工程造价指数。
4.负责造价执业人员的管理、施工企业规费证的管理;造价咨询单位的资质初审及监管。
5.负责施工合同、造价咨询合同、监理合同事中事后监管。
6.对绵阳市规划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竣工结算资料备案、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核定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1.将以推广绿色建材为发力点,推动造价咨询企业、绿色建材生产企业转型发展。健全发布机制,扩大调研范围,做好绿色建材价格参考价发布工作。培育先进企业,整合本地优势资源,深耕绿色建材产品研发,强化建材产品质量溯源信息管理,持续规范市场经营秩序,积极向上争取专项资金,激励企业创先争优,持续聚力孵化“绵阳造”绿色建材示范企业。
2.着力提升信息化水平,建立大数据平台,提高数据使用效率。
3.针对市场乱象,完善事中事后监管制度,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能力。
4.按照造价行业市场化改革进程,逐步建立起与市场接轨的信用评价体系,促进企业的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在改革过程中大幅提高,助力我市建筑行业高质量发展。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造价站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8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11.0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造价站2025年收支总预算251.18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一)收入预算情况
造价站2025年收入预算251.1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8万元,占100%;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
(二)支出预算情况
造价站2025年支出预算251.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18万元,占78.9%;项目支出53万元,占21.1%。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造价站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251.18万元,比2024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51.18万元,占100%,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0%;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211.06万元,占84.03%;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造价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51.18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4.42万元,主要原因是城乡社区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52万元,占8.57%;卫生健康支出4.16万元,占1.66%;城乡社区支出211.06万元,占84.03%;住房保障支出14.44万元,占5.74%。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事业单位离退休(项02)2025年预算数为0.25万元,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的经费。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05)2025年预算数为14.1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养老保险的缴纳。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06)2025年预算数为7.09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职业年金的缴纳。
4.卫生健康支出(类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11)事业单位医疗(项02)2025年预算数为4.1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医疗保险的缴纳。
5.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01)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督(项05)2025年预算数为136.06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工资的发放、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日常公用经费等。
6.城乡社区支出(类212)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01)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99)2025年预算数为75万元,主要用于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发布,地价评估,竣工结算检查等项目的开展。
7.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住房公积金(项01)2025年预算数为11.64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的缴纳。
8.住房保障支出(类221)住房改革支出(款02)购房补贴(项03)2025年预算数为2.8万元,主要用于在编人员购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造价站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198.18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64.75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社会保险缴费等费用。
公用经费33.43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差旅费、培训费等。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造价站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4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上年预算持平。2025年度未安排公务接待费预算。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预算持平预算。单位现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轿车2辆,均为定向保障用车。2025年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用于2辆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主要保障工程造价信息收集、发布,地价评估,竣工结算检查等工作开展。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造价站2025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造价站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5年,造价站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2025年,造价站安排政府采购预算3.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6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造价站共有车辆2辆,车辆数与“三公”经费说明中现有公务用车保有量一致,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购置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造价站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7个,涉及预算53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其他运转类项目7个,涉及预算53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单位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预算资金。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
5.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7.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提取的专用结余以及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的金额等。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按有关规定结转到下年或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
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指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费用。
10.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费的支出。
1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指部门实施职业年金制度由单位缴纳的职业年金费的支出。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指事业单位用于缴纳单位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编制与监督(项):指拟定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和部管行业标准、监督指导各类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的实施、管理工程造价等方面支出。
14.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规定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15.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6.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7.“三公”经费: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主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地址:云泉南街2号行政效能投诉电话:0816-2223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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