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录
第一部分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概况
一、职能简介
二、2025年重点工作
第二部分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表
一、单位收支总表
二、单位收入总表
三、单位支出总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第三部分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概况
一、职能简介
1.草拟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方案,负责委托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实施单位。
2.承办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房屋权属、区位、用途、建筑面积等调查登记,做好数据统计、资料整理汇总等工作。
3.参与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论证、公告、公示、听证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等工作。
4.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专项资金的管理。
5.承办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选定工作。
6.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房屋征收补偿方案的有关宣传、解释工作,与被征收人洽商房屋征收补偿具体事宜。与被征收人签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协议,组织被征收房屋的拆除。
7.负责做好房屋征收相关信访、调解和维稳工作。
8.负责绵阳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档案的管理。
9.承办危旧房棚户区(旧城区)改造等城市更新相关工作。
10.负责全市老旧小区改造、完整社区建设等工作。
二、2025年重点工作
(一)创新工作机制,提供制度保障。
中心对国有土地上征收项目工作开展专项评估,全面收集2021年市级征收政策实施以来的执行情况,起草修订市级征收办法;联合多部门多次讨论研究、探索房票政策可行性细则;着力细化完善中心各项业务政策、机制,各部门之间协同配合更加紧密,工作流程更加优化,进一步提高政策的执行力,为有力地推动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保驾护航。
(二)创新工作理念,提前谋划布局。
提前摸清各地2010年前建成小区底数和改造意愿,在条件成熟区域积极推动老旧街区连片式改造,大力提升示范引领效应;进一步完善“一老一小”服务设施,依托资源禀赋打造特色亮点,提炼经验做法,为下一步全市推广打下基础;推动老旧小区改造和完整社区建设试点系统设计、统筹布局、统筹推进,推动住宅小区和城市社区可持续更新。
(三)创新工作方法,多措并举问需于民。
总结“十四五”经验做法,进一步发扬去年省内首创的成功工作法,开展市级满意度评价,结合“优居小队”进小区进社区活动,加大线下调查力度,拉近居民距离、听取居民建议,提高样本准确性和代表性为下一步开展中心各项业务提标提质提供指引。
一、单位收支总表(公开表1)
二、单位收入总表(公开表1-1)
三、单位支出总表(公开表1-2)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公开表2)
五、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部门经济分类科目)(公开表2-1)
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
七、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1)
八、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2)
九、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3-3)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公开表4-1)
十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预算表(公开表5)
十三、单位预算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公开表6)
第三部分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
2025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按照综合预算的原则,征收中心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单位预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卫生健康支出、城乡社区支出、住房保障支出。征收中心2025年收支总预算351.4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16万元,基本持平。
(一)收入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5年收入预算351.4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47万元,占100%。
(二)支出预算情况
征收中心2025年支出预算351.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0.47万元,占82.64%;项目支出61万元,占17.36%。
二、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5年财政拨款收支总预算351.47万元,比2024年收支预算总数减少0.16万元,基本持平。
收入包括:本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51.47万元。支出包括: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6.75万元、城乡社区支出283.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8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规模变化情况
征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351.47万元,比2024年预算数减少0.16万元,基本持平。
(二)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结构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6.03万元,占10.25%;卫生健康支出6.75万元,占1.92%;城乡社区支出283.83万元,占80.76%;住房保障支出24.86万元,占7.07%。
(三)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具体使用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05)2025年预算数为24.02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养老保险。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05)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06)2025年预算数为12.01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职业年金。
3.卫生健康支出(210)计划生育事务(07)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0.0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独生子女奖励。
4.卫生健康支出(210)行政事业单位医疗(11)事业单位医疗(02)2025年预算数为6.73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基本医疗保险。
5.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住宅建设与房地产市场监管(09)2025年预算数为82万元,主要用于: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旧城改造项目推进、老旧小区改造方面开支。
6.城乡社区支出(212)城乡社区管理事务(01)其他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支出(99)2025年预算数为201.8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职工基本工资、津补贴、绩效工资、日常公用经费开支。
7.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住房公积金(01)2025年预算数为19.66万元,主要用于:缴纳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
8.住房保障支出(221)住房改革支出(02)购房补贴(03)2025年预算数为5.2万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
四、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290.47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8.68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事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劳务费、工会经费和福利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公用经费41.79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五、“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征收2025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数1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
(一)公务接待费与2024年预算持平。
2025年公务接待费计划用于中心交流合作、其他执行公务、开展业务活动所必需的交通费、住宿费、工作餐等方面。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4年预算持
主要原因是公车改革后中心无保留车辆,本年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单位现有公务用车0辆。
六、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5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征收中心2025年没有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八、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为事业单位,按规定未使用机关运行的相关科目。
(二)政府采购情况
征收中心2025年未安排政府采购经费。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底,绵阳市房屋征收与补偿中心共有车辆0辆,其中,厅局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定向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2025年部门预算非财政拨款安排车辆购置经费0万元。
2025年单位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
(四)预算绩效情况
2025年征收中心按要求编制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开展绩效目标管理的项目3个,涉及预算61万元,所有项目均按要求编制了绩效目标。其中:运转类项目3个,涉及预算61万元;特定目标类项目0个。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三公”经费: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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