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城区排水干管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2025-06-05 09:30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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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绵阳城区排水干管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绵阳城区排水干管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

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绵阳城区排水干管更新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市发改〔2023〕527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建设资金来自市本级财政统筹保障(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市发改〔2023〕52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委托招标(□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工程地点:绵阳市涪城区。

2.3建设规模:项目主要包括4个部分建设内容:1.代家湾雨污水提升站出水管道更新改造:修复改造现有提升站至涪滨路污水主管汇水井段再新建一根压力出水管,长度约1.28公里,管径DN1000。2.先农坛雨污水提升站过江管道更新改造:拆除原锈蚀严重的污水压力过江管道,重新建设连接先农坛雨污水提升站经安昌河床底至涪滨路污水主管的压力管道2根,每根长约0.27公里,管径均为DN1500。3.董家沟雨污水分流改造:将董家沟内截污沟上延至剑南路西段,解决该段沿线污水直排入董家沟主沟,改善董家沟水环境。截污沟长约1.1公里,B*H=1.0*1.5。4.平政河污水干管更新改造:起于龙溪沟铁路桥段,止于滨江西路北段,管道更新改造总长约3.55公里,主要采用新型管道修复技术,修复管道长约3097米,对于严重破损、坍陷和修复困难段建议采用换管,换管长约453米。

2.4招标范围:本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施工总承包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和整体移交及工程缺陷责任期内的保修工作。

2.5计划工期:工期总日历天数:28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40日历天,施工工期24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2.6质量标准:

2.6.1设计质量标准:满足国家及地方现行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等要求并通过有关主管部门审查并取得审查报告。

2.6.2施工质量标准:符合设计图纸要求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行业颁发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按照国家现行验收标准及相应配套的各专业验收规范,验收合格。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2)设计单位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3)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设计类似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本次联合体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施工)不少于1(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项目总投资金额不低于3000万元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类似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的,须由本次联合体牵头单位提供)。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有效的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及以上注册(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不超过2家;③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④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中投标;⑤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缴纳投标保证金、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06月05日开始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用户注册登录”,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26093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加密的数据电文形式投标文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绵阳市市政设施维护中心

地址:绵阳市涪城区临江路17号

邮编:621000

联系人:胡先生

电话:0816-2101118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省致远建设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仁德西路222号

邮编:641300

联系人:朱老师

电话:028-26757510

传真:/

电子邮件:/

网址:/

开户银行:/

账号:/

20250604

注:

(1)若划分标段,则填写标段序号;若划分为两个及以上标段,应分别明确各标段的具体内容、划分情况。

(2)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质要求,应是国家对投标人资质的强制性规定。不是国家规定必须具备的资质,不得作为资质要求。

(3)招标人对投标人的类似项目业绩要求,设置的投资额、面积、长度等规模量化指标不得高于本次招标工程相应指标,类似项目业绩的定义应明确,用语准确无歧义。

(4)招标人限定的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少于设定的资质个数。

(5)《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四条规定,“招标人应当确定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所需要的合理时间;但是,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最短不得少于二十日。”期间20日的计算方法为:从招标公告发布的次日起算并以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审核发布的时间为准(发布招标公告当日不算在期间内)。如某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日期为2008年12月1日,期间届满的日期是2008年12月21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应该为2008年12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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