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绵阳市塔子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绵阳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城镇排水企业运行评估结果的通告

2024-09-02 10:04文章来源: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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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建成函〔2017〕115号),根据《绵阳市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指南》要求,经企业申请、经开区初审、市住建委复核公示无异议,绵阳市塔子坝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绵阳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运行评估考核合格。

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企业应提出复审申请。

特此通告。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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