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四川省城市供水管理条例》《四川省城镇供水排水运营单位运行监管办法》和《关于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川建成函〔2017〕115号),根据《绵阳市城镇供水排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指南》要求,经企业申请,安州区、江油市、平武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分别组织属地发展改革、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共同初审,市住建委复核公示无异议,安州区清溪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绵阳宏博环保有限公司)、江油市第一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江没中科成污水净化有限公司)、平武县城市生活污水处理厂(平武县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运行评估考核合格。
城镇供水企业运行评估考核合格证有效期为3年,有效期届满前3个月内应提出复审申请。
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4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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