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担住建领域普法工作;承担委系统依法行政、法治建设工作;负责委系统干部职工的法律学习和考核工作;负责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处罚等行政行为的法制审查、听证及备案工作;负责办理行政赔偿等案件,代理行政应诉和其他诉讼案件;负责委系统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协调管理工作;负责本单位法律事务工作;承担委系统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全面深化改革工作;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草案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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