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绵阳市主城区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2023-02-13 12:07文章来源: 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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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整改责任单位: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                                 联系电话:0816-2331861
序号 整改发现问题 整改完成时限 整改完成情况
1 3个区未建成建筑垃圾消纳场 2022年11月9日 一是根据市政府对《绵阳市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处理专项规划(2017—2030年)》批复要求,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由有关区政府、园区管委会负责,根据该规划尽快推动落地。二是2018年至2021年,市住建委多次按要求督促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加快城东、城南、城西建筑垃圾消纳场项目推进工作。三是市城管委办公室先后向涪城区政府印送《关于加快推进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工作的通知》(绵城管委办〔2022〕2号),向涪城区、游仙区、安州区政府印送《关于认真做好绵阳市主城区2020至2021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情况专项审计调查中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绵城管委办〔2022〕12号),要求各区政府针对3处建筑垃圾消纳场均未建成问题,及时安排专人负责整改工作,对整改问题和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定期调度。市住建委向各区(园区)住房城乡建设、综合(城管)执法主管部门印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四是市住建委会同市生态环境局组织涪城区住建局、涪城区环境卫生和绿化维护中心召开了无废城市建设之涪城区建筑垃圾消纳研究会议,认真分析了涪城区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项目未推进原因,对就推进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
2 项目审批和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部门缺乏协作衔接机制,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推进不力,部分项目未办理施工许可证;落实《绵阳市城区建筑垃圾处置管理办法》不到位 2022年11月9日 一是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工作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2〕427号),要求各区(园区)住建、综合(城管)执法部门,严格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加强建筑垃圾源头管理,立即对辖区内建筑工地开展全面排查整改;二是加强督促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对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等,以及居民装饰装修房屋过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废弃物,必须编制工程项目建筑垃圾治理工作方案,报属地环境卫生主管部门备案,同时按照规定申请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部门要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将工程项目审批与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环节有机衔接,进一步强化城市建筑垃圾处置核准工作和监管。
3 178个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监控未与市级监管平台联网 2022年11月9日 一是成立了信息化建设工作专班,于2022年5月启动智慧工地系统建设,建立了用户统一管理、统一认证、门户集成、数据采集、数据分析等模块功能,使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设备的接入和管理更加方便、快捷。二是按照“谁监管、谁检查、谁负责”原则,建立了建筑施工工地扬尘防治监管“一工地一责任领导一责任人”监督责任体系,积极推动施工现场扬尘监测设备在线监测联网工作。2022年6月至10月,智慧工地管理信息平台环境监测设备新增接入118个,截至目前,接入总数324个。
4 8个工程项目扬尘治理不到位 2022年11月9日 一是市住建委及时责成属地主管部门督促辖区项目按照有关规范进行整改,各项目整改责任单位均已完成整改。二是住建委印发了《绵阳市2022年建筑工地扬尘整治行动方案》《关于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整治专项督导的通知》《建筑工程大气污染通用防治措施指南》等文件,组织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推进视频会议。三是深入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治理专项整治行动,2022年6月至今共计检查工地1281个(次),现场发现大气污染扬尘治理问题778个,已全部阶段性督促完成整改。
5 部分地区群众长期反复投诉的现象未解决 2022年11月9日 一是持续开展“住建质量安全行”,对全市在建工地扬尘防治工作落实、属地主管部门分级责任制落实等情况进行暗访督查,并在新闻媒体曝光,督促属地完成整改工作。二是及时修订《绵阳市城精细化管理导则》中工程项目扬尘防治精细化管理有关内容。三是加大建筑工地执法查处力度,截至2022年11月9日,市本级已查处建筑工地扬尘污染防治措施不到位案件28件,罚款74万元。
6 非道路移动机械的备案登记覆盖面不足 2022年11月9日 2022年10月14日,组织召开了全市住建系统建筑工地扬尘治理专项工作推进会议,对非道路移动机械排放监督管理平台运用进行了专题培训,建立了非道路移动机械登记管理台账。截至目前,在建工地机械设备已登记429台,投入使用272台。
7 新能源汽车推广不力 2022年11月9日 印发了《关于推进住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的通知》,要求各县(市、区)、园区住建(环卫)、综合(城管)执法部门,市环境卫生管理处、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及机关有关科室,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电动四川”行动计划(2022-2025年)》及《绵阳市2022年度生态环境工作要点》要求,积极开展住建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环卫、市政、绿化、渣土运输、搅拌车等工程用车新增和更新车辆鼓励使用新能源。
8 未制定餐饮服务业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2022年11月9日 一是多次会同市生态环境局就我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有关工作进行研究讨论,已起草《绵阳市餐饮油烟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初稿)》,正组织市级有关部门,各区(园区)综合(城管)执法部门进一步讨论该办法,在征求市级有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后,将按程序报批印发。二是对省内多个城市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项目进行了调研,参考各地经验,拟建立城区餐饮油烟在线监测系统,建设方案正按程序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9 未按规定约谈、通报属地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9日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及市政工程项目扬尘防治监管责任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1〕536号)要求,在督导检查中,凡是发现各地存在监管巡查不到位、执法相互推诿扯皮、重大问题以整改代替处罚、处罚量责过轻等涉嫌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将适时采取约谈、通报属地政府(管委会)等方式予以处理,在督导检查中未发现各地主管部门及监管人员存在有关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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