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关于市委第六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2024-01-26 14:08文章来源: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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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3年3月30日至6月30日,市委第六巡察组对市住建委开展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7月29日,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委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11月24日市委巡察办对我委推进市委第六巡察组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工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了现场核查。依据12月22日中共绵阳市纪委《关于审核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和反馈意见的函》2024年1月3日中共绵阳市委巡察办《关于做好八届市委第四轮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情况公开工作的提示函》,按照巡察整改公开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组(党委)书记履行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组织落实巡察整改工作情况

(一)组织领导方面

委党组书记、主任苏杰严格落实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职责,全过程对整改工作负首责、负总责、负全责,坚持做到“四个亲自”。

1.深化认识,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委党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和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巡察工作有关要求,按照7月18日省委常委、市委书记、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长曹立军在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2023年第二次会议上对抓好问题整改“要坚持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扎实做好本轮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的要求,进一步提高班子成员和全系统党员干部思想认识,做到思想上、行动上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抓好巡察整改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坚持把巡察整改工作作为检验对党忠诚的重要标尺,作为增强“四个意识”、坚定“两个维护”的重要任务,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强烈的政治担当、坚定的政治定力抓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2.压实责任,确保整改有序推进。强化各级主体责任落实,督促系统各支部和直属单位、机关各科室将巡察问题整改作为当前工作的重心来抓。对照整改方案、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持续推进整改,层层压实责任,确保每项整改措施都落地见效、每个反馈问题都整改到位。整改工作推进中坚持全面整改和重点整改相结合,严格台账管理,领导小组4次召开会议逐条对照巡察反馈意见,梳理整改进展情况,分析整改成效,研究持续推进意见,确保事事有人抓、件件有落实。

3.严格督导,确保整改持续深化。委党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逐项落实整改事项。明确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以此倒逼整改落实,切实增强整改的内生动力和外部推力,确保整改工作持续深化。新修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加强住建系统干部作风建设“十个严禁”》《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过错责任追究制度》等3个制度。加强巡察整改成果运用和转化,党组选人用人坚持把落实巡察整改和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作为考察内容,作为推动重点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力推手。

(二)责任落实方面

1.思想认识方面。2023年7月29日,市委召开巡察反馈意见会后,委党组于8月3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组织传达了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反馈意见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巡视整改工作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市委第六巡察组专项巡察绵阳市住建委情况反馈会议精神。要求委系统各单位、机关各科室要以高度的政治自觉和强烈的责任担当,扎实抓好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持续推进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论述,把抓好巡察整改作为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作为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发展风清气正良好政治生态的有力抓手,作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大政方针和省委决策部署、推动绵阳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务实举措,以“巡察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的政治站位抓好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确保整改效果经得起“回头看”和人民群众的检验。

2.组织领导方面。巡察反馈会后,委党组迅速组织传达反馈意见,研究落实整改工作,为了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整体有力、有序、有效推进,迅速成立以委党组书记、主任苏杰同志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科室和系统直属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并成立工作专班,落实具体工作人员,切实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采取责任分解、任务分流、科室和直属单位分工、分段推进的办法,明确委党组书记为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和责任科室、直属单位具体负责,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形成“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牵头统筹,全员参与、上下联动的整改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3.责任落实方面。针对涉及市住建委的3个方面9个具体问题19个具体表现,建立《市委第四轮巡察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台账》,明确了问题、任务、责任“三个清单”,细化分解问题,确定了整改时限,牵头科室(单位)根据清单制定了详细整改措施,领导小组两次讨论修改后报委党组审定后按规定报送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和市纪委监委、市委组织部。

4.强化全程督导,稳步推进整改。针对巡察中发现和反馈的问题,委党组从政治站位、思想认识、作风纪律等方面进行了深刻反思,立足于统筹兼顾、标本兼治、点面结合、远近结合,对反馈问题进行了全面分析和原因查找,按照班子成员分管职责、科室职能任务、下属单位具体职责一一对应的原则,准确区分职责任务,研究制定了《关于市委第四轮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方案》,梳理细化19项具体表现问题,研究制定了有针对性的54项具体整改措施,按照整改准备、集中整改、整改报告、持续整改四个阶段分步实施。

(三)监督检查方面

1.落实监督职责。委党组严格落实监督责任,把巡察整改作为日常监督的重要内容,2023年第21次党组(党委)扩大会议上,明确机关纪委牵头负责巡视巡察整改落实的督促检查工作,要求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整改不力的要严肃问责,压实整改责任、传导整改压力、倒逼整改落实,确保如期完成整改工作。

2.抓实日常监督。按照3个月集中整改期内完成整改措施54条的进度要求,机关纪委2次列席党组专题会议、4次列席领导小组专题会议,在会上通报整改情况、强调工作纪律。每月调阅一次整改台账,查看整改进度,对整改进度较慢、整改质效不高的责任单位和具体负责人进行督促提醒。

3.强化执纪问责。注重一线问责追究,主动介入巡察反馈市城建监支队行政处罚“畸轻畸重”的问题,对办案人员是否存在违纪违规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确保巡察反馈意见由里及外真改实改。

二、巡察组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强化责任担当情况方面

1.针对巡察反馈“市住建委班子成员分工文件未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分管领导,工作缺乏统筹”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明确一名党组成员牵头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委党组对班子成员分工进行调整,确定一名成员牵头营商环境工作;二是明确各分管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优化营商环境负责,要求各分管领导负责分管范围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工作安排部署和日常检查督导时对营商环境工作进行统筹安排;三是对领导分工进行修订,确定由委党组成员、机关党委书记郭颖娣同志牵头全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2.针对巡察反馈“存在“绵企通”账号无人管理等现象。”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分析排查,收到市委巡察组向市住建委党组反馈的巡察意见后,我委高度重视,迅速成立了由委主要领导挂帅的问题整改专班,按照市委巡查组提出了整改要求,对反馈的问题逐一进行梳理确认,针对“存在‘绵企通’账号无人管理等现象”问题,专门对接了市政务服务监管局企业管理科,进一步明确了我委在“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上,涉及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方面“政策服务、诉求服务、企业走访”三大功能的使用和管理要求。二是组织培训,9月7日,召开了优化营商环境专项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第三次会议,会议组织学习了《“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培训手册》,开展了“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使用培训,同时梳理开通了我委22个业务科室26个“绵企通”账号,明确了管理科室和管理专员,为各业务科室配备政策服务、诉求服务、企业走访模块的运行管理工作相应职能职责的平台权限。三是建章立制,9月21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管理使用的通知》,提出了“强化惠企政策梳理,加强政策服务”、“积极办理企业诉求,兑现‘有需必应’”、“深入开展企业走访,服务市场主体”总体工作要求,进一步细化了“绵企通”政企服务平台统一管理、分级使用的流程和机制,后续将根据管理和使用效果,进一步完善管理机制,并长期坚持。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并长期坚持。

3.针对巡察反馈“到省级相关部门汇报、对接工作不主动,未及时掌握最新考核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主要领导带头到住建部、省住建厅等单位汇报工作,各分管领导,结合分管工作,主动到省厅对接汇报,及时掌握最新考核要求,今年以来,主要领导3次到住建部、7次到省住建厅汇报工作,积极对上争取,了解掌握最新政策,分管领导多次到省住建厅汇报业务相关工作,对上沟通渠道畅通;二是建立督查督办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强化目标任务完成,对重点工作及市委市政府领导交办的工作建立台账,按时收集,定期通报,确保目标任务完成;三是加强督查督办,实行月通报机制,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督查督办的通知》,在建立重点工作台账的基础上,定期督办,推动争先创优。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4.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第128项“将项目全流程审批环节压缩至21个以内,审批时限压减至40个工作日以内”工作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对开展溯源分析,对营商环境评价反馈的办理建筑许可指标数据进行分析,查找薄弱环节;二是学习对标先进,利用网上查询,电话沟通,现场学习等方式,学习了解先进地区做法;三是加强指导,利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工作微信群,由技术人员及时答复指导解决审批系统运行的困难和问题。2022年四川省营商环境评价分册显示,绵阳市办理建筑许可指标环节20个,审批用时37.33个工作日,其中市住建委行政审批用时14个工作日。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5.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第129项“推行水土保持方案审批、取水许可、排水许可、洪水影响评价审批、城镇污水排入污水管网许可五个涉水事项“一表申请、并联审批”,整合申报材料,企业无需重复提交平台已审核过的材料。”工作未完成。”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汇报争取,2022年以来已两次口头向省大数据中心汇报,争取技术支持,更改申请表单,回复是不会针对某一个地区的单一事项更改;二是优化调整,印发《关于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涉水事项并联审批工作的通知》,在系统不支持的情况下,采取告知辅导等方式,对满足条件的涉水事项进行并联审批,对相同的材料只收取一套。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6.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31项“不动产首次登记与‘一站式’综合竣工验收事项合并”工作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加强对接,在征求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市水利局、市教体局等部门的基础上,印发《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优化竣工验收和不动产登记流程,推行联合验收与不动产首次登记“一站式”办理,具备不动产首次登记相关条件和资料的,建设单位可同步申请办理联合验收和不动产首次登记;二是择机推行,已协调相关部门,对市本级审批具备条件的试行办理。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7.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33项“持续深入推进联合图审工作有序开展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强化工作指引,自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凡涉及“消防、人防”审查内容的建设项目,已督促建设单位在省政务服务网一体化平台全面实现按需填报,无错漏现象发生;二是强化制度建设,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联合审查管理通知》(绵住建委函〔2023〕534号),进一步规范联合图审工作流程、审查内容、审查时限,明确监管管理方式,切实遏制“多头审、重复审”的现象;三是强化行业管理,组织施工图审查机构加强内部查摆与业务培训,结合2023年施工图审查质量专项检查,对在绵企业实现全覆盖检查,一并督促有关企业切实强化联合图审源头管控。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8.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33项“持续深入推进联合验收工作有序开展”未完成。”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成立了进一步推进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专班,进一步厘清联合验收工作职责分工,明确工作责任;二是对各地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情况进行通报,要求各地政府(管委会)加强组织领导,积极主动推动我市工程建设项目联合验收工作,做到依法合规、整合简化、保证质量、高效服务;三是印发《关于优化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联合验收工作的通知》,进一步简化审批程序、提高工作效能、强化审批责任。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9.针对巡察反馈“《绵阳市2022年优化营商环境方案》137项“推动用水用气报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对接”工作不到位。”问题。整改情况:

一是高度重视,摸清属地底数,逐一提示,明确用水用气报装系统入驻录入完成时间节点;二是全面录入,重新下发《四川省工程建设系统审批管理系统项目水气报装系统用户使用手册》,联系相关技术人员加强指导,确保录入顺畅;三是加强调度,及时掌握并通报录入进度,系统录入使用进入常态化管理。截至目前,绵阳市县级及以上建成区供水供气企业用水用气报装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政务服务平台入驻对接完成70家:其中供水报装入驻29家,报装办件3298件;供气报装入驻41家,供气报装办件3442件。县级及以上供水供气企业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实现全覆盖入驻使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二)营造高效便捷的政务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开放包容的人文环境,不断提升市场主体满意度、获得感情况方面

10.针对巡察反馈“住建委有24个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推进,针对“市住建委有24个政务服务事项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问题,认真梳理了前期完成的工作,举一反三对进一步整改工作进行了部署。2023年3月,收到《绵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集中、一上网”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的通知》(绵府函〔2023〕48号),我委高度重视,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对接市政务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推进我委审批服务便民化,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效能,落实“一门一窗一次一网”改革要求,于5月份拟定了《市住建委“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推进实施方案》,对我委108项(含24项未进驻事项)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进行了再次梳理和系统推演,并多次征求委内各科室和单位意见;二是建立机制,住建委2023年第8次委务会议审议通过《市住建委“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推进实施方案》,24项未进驻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全部进驻中心办理,行政审批科科长担任“首席事务代表”。为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一上网”工作开展,持续优化住建领域营商环境,我委印发了《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两集中、一上网”工作的通知》(绵住建委函〔2023〕331号),并随文印发了《市住建委“两集中、一上网”工作推进实施方案》、《“两集中一上网”工作公开承诺书》,并签署了《行政审批授权书》和《综合窗口授权书》,并于8月正式在市政务服务中心一窗受理;三是优化调整,根据市政务服务中心事项受理要求,及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受理频次的不同,对流程进一步精简优化和调整完善,同时做到举一反三,长期坚持为企业办事提供专业、规范、便捷、高效的优质服务,不断增加企业办事的体验感和幸福感。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1.针对巡察反馈“主城区的房地产企业在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时程序繁琐,需市、区两级住建部门多达7人签字。”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协调软件支持,打通省、市节点,重新配置网办要素,实现全程网办,商品房预售许可事项按照相关工作要求,已进驻市政服务中心办理;二是进一步深入学习《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房地产经营管理条例》《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重新梳理了办事流程,减免办事材料,提供前置服务,将市、区两级单独查勘现场调整为联合勘查;减免预测绘报告,改为部门之间共享;安排专人提供前置服务,指导开发企业完善资料准备。后续将持续向开发企业普及预售许可网办流程和规范。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2.针对巡察反馈“市住建委申请材料减免率未达到市政府“申请材料减免率40%”的要求。”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梳理调整,主动对接市政务服务监管局,对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108项事项逐一进行流程梳理,并对存在关联的事项进行科学分析,坚持在符合法律法规前提下,能减尽减,整改工作推进以来,公共事项材料减免率达到40.62%。因省级管辖平台信息共享滞后,材料减免还需要相关技术支持,行政许可事项34.38%、其它行政权力事项31.82%,据了解2024年中期省相关部门进行平台优化;二是配合推行数据共享,积极参与和配合市大数据中心、市司法局开展“电子证照”数据共享的政务服务信息化建设工作,不断优化、再造办事流程。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3.针对巡察反馈“市住建委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需递交4份同样的申请表。”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组织各区(园区)行政主管部门召开会议,会议以“市住建委特殊车辆在城市道路上行驶的审批需递交4份同样的申请表”为问题导向,加强对各区(园区)业务指导和相关业务培训学习;二是要求各区(园区)行政主管部门认真梳理工作流程,最大限度优化审批流程,做到科学化,精简化,提高办事效率,为广大群众提供更大方便,并自纠自查、举一反三,针对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是目前已完成审批流程整改,只需提供一份申请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4.针对巡察反馈“2022 年全市超期件共计3907件,其中市本级243件。”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进行摸排,经排查,市住建委超期件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抗震设防专项审查,办件编号:510700-20230118-000175,系统判定超期24小时39分钟,情况属实。原因分析:1.该项目(绵阳火车站站前广场及周边配套设施建设项目站前广场改建工程)属重大民生项目,科学规划与跨专业融合需求突出,历经多次专家指导论证、设计攻坚、规划确认,修改并完善设计成果,研讨耗时较长;二是加强教育,利用业务培训会强化服务意识和能力,让“马上就办,办就办好”成为工作习惯;三是加强提醒,协调市政务服务部门在工作群内对办理事项进行跟踪,及时提醒按时办理,四川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显示,2023年2月至12月底我委未再出现超期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

15.针对巡察反馈“市住建委2019、2021年制定的《绵阳市城市公共设施建设指导性规范》中,使用具有专利性的照明灯型作为示范图,导致市政道路建设中多家公司直接选用该产品。”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导则,2022年10月已完成对《绵阳市政道路建设技术导则》5.1和5.2章节修订,取消涉及专利性的照明灯具灯型的示范图例;二是举一反三,对现有类似于《导则》的指导性、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检查,截至目前未发现类似情况,后续在指导性、规范性文件的编制、修订过程中科学审查,严格把关,杜绝涉及专利或指向性的图例或材料出现;三是强化信息公开透明,畅通监督渠道,严格规范工作程序,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消除“隐形壁垒”。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16.针对巡察反馈“2021年9月,某国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情况下实施“三江支一路工程”,被市住建委监察支队作出不予行政处罚决定,而某民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在实施“仙海院子32-39号楼”项目中,2021年11月19日因施工现场存在“脚手架首层硬防护不严密”等问题被要求整改,企业在11月24日完成整改后,仍被市住建委监察支队处以3万元罚款。”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规则》,在行政处罚案件自由裁量权适用过程中,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规定,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情节和社会危害程度等裁量因素,结合《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裁量计算基准》,使用省住建厅“裁量小助手”程序对处罚金额进行计算,并以行政处罚建议裁量报告的形式在行政处罚卷宗中予以体现;二是及时在“信用中国”、“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等平台公示行政处罚决定信息,在第二季度市发改委对“双公示”平台信息通报中,市住建委行政处罚信息公示率100%,公示合格率和及时性均为100%,起草制订监察支队《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通过文字、影像信息形式对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实行重大处罚决定法制审核和委务会集体审议制度,确保重大案件办理合规合法;三是7月、8月分别对2起首次违法且及时改正、未造成违法危害后果的违法违规行为免予行政处罚,在确保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充分考量企业的实际困难和主动消除违法后果的情节,保障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和发展;四是加大行政执法培训力度,近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全省城市管理执法(住建领域招投标执法实务及案例)视频培训;参加西北政法大学组织的新时代城管干部与业务干部专题培训;参与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大练兵大比武活动,牵头组织执法办案技能竞赛活动。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三)党员干部工作作风和廉洁从政、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

17.10月30日市委巡察办,另外移交八届市委第四轮巡察意见建议“责成市住建委加强住建系统采购项目的监督管理”问题。

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主体责任。委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全面落实《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机关政府采购内部控制制度》和本单位相关政府采购内控制度;二是依法保障招标人在选择招标代理机构、编制采购文件、组建评标委员会、委派代表参加评标、确定供应商、签订合同等方面的自主权,取消无法律、行政法规依据的招标文件审查等前置审批或审核环节;三是依法依规制作采购文件。针对采购项目的特点和内容,及时高效协助采购单位制作采购文件,并及时做好台账登记,规范采购程序,将采购活动的重要节点和内容留存备查;四是成立招投标管理工作专班,制定印发《招投标管理工作专班方案》建立组织机构、工作职责和工作监督机制。

整改进度:已整改完成,需长期坚持。

三、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的工作打算

(一)进一步提高站位,狠抓责任落实。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整改不落实就是对党不忠诚,对人民不负责”的政治要求,切实增强做好巡察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委党组书记担负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领导严格落实“一岗双责”,牵头抓好分管领域问题整改,一包到底,一抓到底,切实发挥“关键少数”的关键作用,以最坚决的态度,务实的作风,不折不扣开展巡视整改工作。

(二)进一步动真碰硬,强化末端督查。对市委巡察反馈意见和市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要坚持目标导向,做到真认账、真反思、真整改、真负责。对需要持续整改和长期坚持的要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做到全面改、深入改,改到位、改彻底,确保条条改到位、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进一步建章立制,务求长效。针对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涉及的具体问题,要分类整改,突出重点,既立足治标、推行当下“改”的举措,又着眼治本、完善长久“立”的制度机制。通过巡察整改查找相关工作的不足。对未发现的问题再发现、对未深入了解的情况再了解,在发现和了解的过程中对反复出现的重要问题,深入剖析原因,举一反三延伸拓展,弥补制度机制短板、堵塞制度机制漏洞,着力解决深层次问题,从源头上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四)进一步统筹结合,推动工作。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成果指导整改,把抓好市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与全面从严治党和全面深化改革有机结合起来,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结合起来,与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精神结合起来,与抓好当前系统重点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结合起来,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的过程转化为查找差距、自我反思、对标看齐的过程,转化为改进作风、提升能力、推动工作的过程,用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效,推动营商环境在市住建系统持续优化提升。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6-2225120;电子邮箱:307407484@qq.com。

中共绵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党组

2024年1月 26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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